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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申请的补充通知
作者:办公室    新闻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0-8

 

2007年准备晋级中学一级的教师,请登陆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(www.zbpe.gov.cn),“点击进入教育培训网络化管理系统”,不论原来学分是否达到相关要求,均须提出学分申请,这样才能获得市有关单位颁发的合格证书。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继续教育合格证书

2、继续教育合格单

要求:

1、装在6号(230 ×120mm)信封中;

2、信封正面注明单位、姓名、证书数量及合格单数量。

3、请于109日上午1100以前交到学校办公室崔海英老师处。

关于学分申请操作不明白的,请咨询胡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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